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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注意事項


  1. 考生請注意:須通過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第一階段篩選後,始得報名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2. 本校第二階段報名及繳費期間: 115 年 4 月 30 日 (四) 上午 9 時至 115 年 5 月 6 日 (三) 下午 9 時止。
  3. 本校不寄發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報名及繳費通知書,報名前務必詳閱「國立臺灣大學115學年度學士班申請入學招生須知」。
  4. 本校各學系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的時間與地點等資訊請見申請入學招生 校系分則說明
    (詳細資訊: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 簡章公告 > 校系分則說明查詢)
  5. 本校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放榜:115 年 6 月 1 日(星期一)上午 11 時起,開放查詢
    1. 1 各錄取生需依 115 學年度學士班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依錄取學系(組)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辦理網路志願序登記,由甄選會進行統一分發,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為限;錄取單一校系之錄取生仍須完成就讀志願序登記。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本校錄取資格,不予分發;須經統一分發至本校之學生始具入學本校資格。
    2. 3 全校錄取名單請自【臺大招生網站】招生訊息查詢。
    3. 3 考生請自行登入系統查詢個人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錄取結果。
    4. 4 經甄選委員會統一分發後,本校「希望組」各組內之分發學系若尚有缺額時,將依該組已獲分發錄取之考生,以甄選總成績及報名時所填志願序再次進行該組分發,考生若較高志願學系有缺額,將依序往前遞補,並於115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5 時 由本校公布「希望組」再分發結果,請考生自行至本校招生網站招生訊息查詢,考生不得異議且不得要求修改報名時填寫之志願序或拒絶本校之遞補更動。其他希望組分發之相關說明請見本校招生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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