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113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

網路報名系統    

◎ 113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正備取生網路報到系統
 


113 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正取備取報到系統

報名注意事項:
   
1. 報名前,請先詳閱簡章各項規定(含本校報考資格及各系所組「報名資格附加規定」),避免因資格不符被取消報考或影響錄取。
2. 報名前,請先確認是否要報考,並查明報考系(所) 組考試之日期及時間,以確認可如期應試。
3. 報名前請先取得個人繳款帳號及通行碼,需先繳費才能進入報名網站登錄報名資料。
報名時間:自 112 年 10 月 4 日 ( 星期三 ) 上午 9 時起,至 112 年 10 月 11 日 ( 星期三 ) 晚上 12 時止。
4. 登入報名網站後,請於 112 年 10 月 12 日下午 5 時前完成上傳所有報名應繳資料,未於前述期限前完成上傳報名資料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5. 報名後不得要求更改報考系所組、身份別、選考科目,可選填志願組別者亦不得更改志願組別及其順序。
6. 考生如因缺繳部分審查資料,各系所得不通知考生亦得不受理考生補件而逕予審查,其後果考生自行負責。
7. 考生一旦報名並上傳審查資料確認後,系所即開始審查,系統不再受理資料補上傳,惟經系所同意補件者,從其規定。
8. 外國學生報考本項考試入學者,視同放棄本校國際學生獎學金申請資格。報名時請至報名系統下載「外國學生報考聲明書」,簽名後與居留證一併掃描成一個檔,上傳至報名系統,未上傳者無法取得報考資格。
9. 系所若於簡章規定「推薦函限由推薦人上傳」,請考生於報名系統開放時 (10/04 上午 9時開放) 登錄推薦人基本資料及 E-mail 並送出信件,系統即會發信給推薦人上傳推薦信的網址,在此之前,請考生務必與推薦人先行聯絡,並事先將推薦格式 (請依報考系所規定) 提供給推薦人,並留意推薦人是否於上傳截止時間內完成;若簡章內系所無註明推薦函繳交方式,考生可自行上傳,亦可指定推薦人上傳( 步驟與前述同)。
【因為各大收信端軟體都有郵件過濾機制,郵件很容易被誤判歸為垃圾信,如未於收件匣收到推薦邀請信。則請被推薦人提醒推薦人至其收信軟體的垃圾郵件夾收信。】
10. 除部分系所規定推薦函須紙本彌封寄送外,所有審查文件一律以上傳方式繳交。系所規定須紙本彌封之推薦函,請於  10 月 12 日下午 5 時前以國內之中華郵政郵戳為憑掛號郵寄至本校報考系所之辦公室 (報名最後一天請以限時掛號郵寄),或依其上地址逕送達至本校之報考系所,注意:以民間快遞(如:宅急便、宅配通等)或自國外郵寄者,需於 10 月 12 日下午 5 時前送達至本校報考系所之辦公室。
考試資訊:
   
 
 
 
 
 
索取繳款帳號、填寫報名資料、修正報名資料:
   
 
 
 
 
   
列印、查詢:
   
 
 
 
   
申請退費:
 
 
 
   

招生相關資訊請洽:教務處研究生教務組 TEL:(02)33662388 轉  407 至 416

系統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資訊組  MAIL : jianhung@ntu.edu.tw